红安县教育系统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拟进入体检考核有关事项的
根据《红安县教育系统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将红安县教育系统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乡镇高中教师、职业教育教师、乡镇初中教师系列)拟进入体检、考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二、体检
请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于8月14日上午8:00前到红安县直机关幼儿园集中,然后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
三、考核
1.考核对象:各岗位拟进入考核的考生。
2.考核时间:2019年8月14日-- 8月18日。
3.考核地点:红安县直机关幼儿园一楼会议室(县红坪大道35号)。
4.考核方式:考核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和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与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5.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核所需材料
⑴被考核人毕业院校或曾经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鉴定材料;
⑵被考核人个人自传(手写);
⑶被考核人的人事档案(需要调档函的请到县直机关幼儿园一楼会议室开具);
⑷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所在社区出具的综治证明;
⑸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考核对象个人征信记录;
⑹考核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及验证件。
注:考核材料除第6条各类证件原件外,全部进入个人档案。
请拟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在体检、考核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按期参加体检、考核,逾期未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不能被聘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红安县教育局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