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2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红安县教育局开展为期40天常规巡察;2018年5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教育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深刻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
县委第一巡察组到县教育局反馈后,县教育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和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巡察整改的要求,将完成巡察整改作为县委交办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促进红安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县教育局党组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县委第一巡察组到教育局开展巡察是对教育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所反馈的意见高屋建瓴、实事求是,揭示了教育系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客观公正,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严肃性、指导性。县教育局确立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和“全员整改、集中整改、聚焦整改、迅速整改”的工作方针,真正把反馈意见整改转化为推动红安教育更好发展,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迅速动员部署,形成良好氛围
县教育局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定坚决,措施上务实有效。2018年5月14日下午3点,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喜坤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15日,召开党组成员、相关股室干部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实施方案,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坚决整改。16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干部会议,教育局党组成员、局各股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校长参加会议,部署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机制
为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县教育局采取上下联动、专班指导、督办协调、统一行动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县教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喜坤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乡镇中心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为成员,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抽调5名干部集中办公。二是教育局全体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一把手带头上阵抓整改,逐一认领任务、逐一整改落实、逐一限期销号。
(四)制订整改方案,落实任务分解
教育局党组认真研读反馈意见,多次研究,在县委第一巡察组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通过专班逐项复核登记、领导集中会审、多轮反复修改,5月18日将《红安县教育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上报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备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交办的18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做到任务清楚、时间清楚、步骤清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楚,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五)强化工作纪律,分类强力问责
教育局党组明确要求,一是在整改中要领导带头抓整改、主动认领抓整改、强力督办抓整改。对在整改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上升到政治纪律的高度从严要求,严格问责;二是对巡察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一案双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实施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党的领导有弱化现象。教育局党组对“两个责任”的落实存在认识不深、措施不实的现象;对党的重大会议,习***系列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不到位,仅限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轻轻带过。近三年来局党组没有召开过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没有下发一份关于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贯彻和落实上级精神不够到位。如我县有偿补课现象比较严重,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期间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局机关、二级单位、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于重点工作以文件形式下发,解决好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二是进一步提升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对党的重大会议、十九大和***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和传达;三是印发《关于严禁全县中小学校和教师个人有偿补课的通知》,层层签订《关于严禁全县中小学校和教师个人有偿补课的承诺书》,对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发放致教师、致家长的两封信。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强。教育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流于形式,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没有把党建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对党建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存在做表面文章、消极被动应付检查的现象。如个别人撰写的材料从网上抄袭,机关党员的学习笔记、党员手册有的没有记录,有的虽然有记录,但不规范不完整。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将党建与业务紧密结合,将党建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坚决杜绝消极应付、做表面文章现象;二是注重政治引领,强化政治功能,牢牢把握好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严肃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定期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将党建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三是定期开展党员学习笔记检查,进一步规范党员学习管理,定期检查党员手册等资料的记录情况;严格党建管理员工作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党建各项材料认真整理、详细记录和分门别类存档。
3.基层党的领导有缺失的表象。教育局下属单位党建工作存在思想认识不高、整体氛围不浓、党支部活动不规范、党建资料不齐全、党员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有的二级单位和学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及时,党费收缴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定期开展工作督查,规范二级单位、学校的党建活动,督促党建资料整理;二是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书记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局党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部署落实本支部各项工作。三是督促所有二级单位、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严格规范党费收缴,规范党员干部学习笔记。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学习教育注重形式,教育局对学习教育活动重视不够,缺乏经常性,没有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教育活动随意性很强。党员学习教育的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层党组织大多数没有开展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个别班子成员由下属代写个人剖析材料和心得体会。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印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学习教育工作;二是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合理制订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落实学习任务,丰富学习形式,规范学习记录,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三是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抓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四是加强对教育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笔记的管理、检查;对上交的个人剖析材料和心得体会进行严格审核,
对发现代写、抄袭的行为,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将个人撰写剖析材料和心得体会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5.“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教育局机关很少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很少开展党员交心谈心活动,很少组织讲党课,没有图片和相关的台账资料。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将机关党支部划分为4个党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干部工作学习交流等制度,对每次开展的活动做好详细的记载,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二是局党组成员带头开展讲廉政党课,与局机关党员开展交心谈心。
6.党费缴纳不够规范。局机关部分党员没有做到按月交纳党费,党员证上党费收缴信息填写不实,有的信息是后期补填的。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党费收缴标准》,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及时填写缴费信息,做好记录;二是严格规范填写党员证上的党费收缴信息,对党员证上的党费收缴信息开展一次“回头看”;三是督促各党支部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账,做到账实相符、数字准确、内容规范。
7.党员先锋意识有淡化的表象,局机关股室和二级单位党员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学习不够,不求进取、等退休的思想严重。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岗位述职等活动,提高机关党员干部业务能力;二是注重配齐选优各党组织书记,完善干部管理、监督、考核、激励制度。三是将党员意识贯穿在学习教育中,引导其增强使命意识,自觉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
8.“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禁令的现象时有发生,办公面积超标、违规公款吃喝、工作日中餐饮酒、滥发津补贴、“吃空饷”等问题依然存在。官僚作风尚存,有农村女教师多次找教育局相关部门要求领取生育保险一直未果(2013年就应该领取),问题直至巡察期间才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修订完善《红安县教育局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要求;出台《红安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的规定》,召开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会议,下发《教育系统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公款管理办法》《大额度资金使用办法》等制度,并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二是开展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管理和业务水平,开展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相关学校对该名女教师生育保险未领取事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迅速整改落实。
9.师德师风教育有待加强。部分学校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有偿补课现象比较严重,个别老师体罚学生等情况依然存在,教师坐班制度执行不严,上下班迟到早退问题比较普遍。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各教育单位出台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及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考评;二是召开师德师风建设、新时代教师建设现场会,出台《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红安县教育单位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完善教师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作分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红安县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及相关问题的管理规定等文件;三是通过暑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四是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考评,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层层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五是发挥教育网投诉平台和师德师风投诉电话(0713-5249360)的作用,接受群众监督。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0.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教育局对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是开会提要求,迎接检查补资料,主要负责人没有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没有听取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党组开展《准则》《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不够扎实,部分班子成员对党纪党规的内容不够了解,县委组织的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知识测试大多数班子成员没有参加。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明确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二是建立主要负责人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切实加强班子成员对机关、二级单位、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包片、联系点单位党建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党建工作;三是开展《准则》《条例》《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
11. 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实。教育局党组班子成员抓分管业务多,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一岗双责”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没有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开展经常性的廉政约谈,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制订《中共红安县教育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集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二是制订《红安县教育局党风廉政谈话实施方案》,落实局党组书记、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开展经常性廉政约谈的机制,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县教育局领导包片、股室及二级单位包点安排表》,党组班子成员按业务工作包点抓各自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以抓党风廉政建设促业务发展的举措。
12. 传导压力不够到位。教育系统对从严治党的认识存在偏差,部分二级单位没有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学习计划、主体责任落实清单,“三重一大”事项没有向纪检组报备。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制订《中共红安县教育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分管领导督导二级单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学习计划清单的情况;二是制订《中共红安县教育局党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编印“三重一大”手册,明确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原则、研究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纪律监督要求,落实“三重一大”报备工作机制。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教育局没有定期对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判分析,没有开展对系统内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廉活动,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排名靠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台账流于形式,班子成员记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不规范,相关活动开展不扎实,没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如2016年9月,职教中心原负责人在处分期内荣获“县十佳校长”表彰。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建立舆情信息预警机制,定期对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判分析;二是建立述责述廉考核机制,启动每半年考核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教育教学考核同步进行,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制订《红安县教育局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按照党纪党规的相关要求,以党组名义撤销了职教中心原负责人“县十佳校长”荣誉。
14. 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健全。教育系统在项目招投标、门店出租、后勤采购配送、教师招聘、职称评定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廉政风险。教育局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机制,明责、担责、考责、问责制度体系不健全。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修订完善或出台对校建工程、学校大宗物资采购、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财务管理、教师招聘、职称评定等方面相关风险防控制度、方案、办法;二是成立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在股室自查的基础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形成检查报告;三是按照相关规定,投资额度在20—100万元之间的土建项目,必须到县发改局立项,取得项目批复,确定招标方式,并通过招标信息网面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由县招投标中心通过邀请招标等方式集中招标。投资额度在2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项目学校(单位)必须取得发改局(教育局)批复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进行招标,且招标结果和施工合同必须报教育局和县政府采购办备案;四是每两年开展一次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招商准入工作,不定期对各学校采购工作进行检查,与各学校签订《食品安全及营养改善计划责任状》,每学期开学联合食药监局开展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五是出台了《红安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超市和门店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学校出租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六是每年聘请第三方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全县,限期整改。
(五)选人用人方面
15.违规设置机构。教育局离退休教师股、体卫艺股、教师村管理办公室、书刊发行社、天台山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志编纂办公室无编制部门批复,违规设置。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以局党组名义撤销以上相关股室、二级单位,免去相关人员职务;二是将书刊发行社、教师村、天台山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志编纂办公室归口到后勤保障办管理,人员随同并入;三是经费管理中心原编办有一个试运行的批文,再争取批为正式编制单位,归口到计财股管理。四是将教育局机关离退休教师管理股、体卫艺股作为局内设股室报县编委会审批、成立。
16.超职数配备干部。根据《红安县教育单位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暂行规定》,教育局二级单位均存在较为严重的干部超配现象。如教研室配备1名主任4名副主任1名工会主席,装备办配备1名主任4名副主任1名书记1名副书记。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按照《红安县教育单位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暂行规定》,对所有超职数单位人员进行核查清理,采集相关信息备案;二是在2018年、2019年分两批逐步消化超职数干部。
17.执行干部监督制度不够到位。教育局在干部调整过程中没有书面征求同级纪检部门的意见,对受处分的干部的考核管理不规范,如2014年教育局某股室负责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当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等次。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干部调整需书面征求同级纪检部门意见;二是对教育系统近三年来受处分的干部年度考核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三是按照党纪党规的相关要求,已将教育局某股室负责人2014年年度考核重新评定,按不定等次执行。
(六)其他方面突出问题
18.校外教育机构多,管理缺失,存在较大隐患,一是监管脱位,二是安全隐患较大,三是影响较为恶劣。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是已对全县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进行摸底造册;二是针对我县实际,制订清理整顿方案,并呈报县委县政府成立清理整顿专班,统筹推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三、吸取教训、认真总结,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县教育局党组将始终保持政治清醒、政治定力,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再添措施、再加力度,持续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确保红安教育再上新台阶。
(一)筑牢“四个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视察湖北时的***精神、******关于纠正“四风”***、《***巡视工作条例》,统一思想认识,放下思想包袱,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抓教育发展,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增强干事创业的政治自觉,形成清廉有为的政治生态。
(二)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无偏差、不走样、不打折扣;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教育局党组主体责任,压实各教育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各级“一把手”第一责任;层层带头、层层落实。
(三)从高设标从严要求,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杜绝“整改过关”的思想,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在整改期间尚未全部完成的事项,坚持不松劲、不减压,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继续抓好落实,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严格按照反馈意见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决策、落实和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的内部管理机制。狠抓各项制度落地生根,针对制度提炼精华、汇编成册,并制订相应的流程,让各项制度能够顺畅、高效地落地、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红安县教育局整改办公室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3-5249360 ;邮政信箱: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31号;邮政编码:438400;电子邮箱:691975286@QQ.COM 。
中共红安县教育局党组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