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后院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人: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投资金额:9.7万元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红安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后院硬化及新建停车位、车棚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内容 |
标段一 |
红安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后院改造工程 | 9.7万元 | 院内道路硬化,新建停车位、车棚、下水道、绿化带 |
具体以施工现场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一、工期:约15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3、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至少各1名;
5、关于联合体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三、投标。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9月6日下午3:00前到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投标,并参加现场开标。如不能现场投标,请将投标文件发至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报名。
投标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定,内容至少括参加本项目标的意向表达,不提供虚假隐瞒材料、不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诺等,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2)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3)法定表人书及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表人报名)原件;
(4)法定表人及法定表人授权表(适用于非法定表人报名且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联系人:张培兴
电话:0713-5242275
E-mail:hagtjbgs@163.com
红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