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永佳河镇清明节
清明将至,笔者3月30日从红安县永佳河镇纪委获悉,该镇提出“六个严禁”,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号召全镇2660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带头移风易俗、摒弃陋习,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同时,要求党员干部要加强森林防火,确保14.8万亩山林面积节日期间无火灾发生,有违者追究村(社区)书记责任。
据了解,永佳河镇为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带头遵章守纪,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六项严禁”。
对违反“六项严禁”,特别是对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的行为,永佳河镇纪委将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写出书面检讨。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村(社区)、部门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永佳河镇六项严禁”
1、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2、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3、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服务对象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5、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6、严禁清明期间公款吃喝、旅游、以个人名义在食堂请客等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