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关于住院儿童护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住院儿童护理服务项目
二、基本要求:
机构选派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人员为我中心的院外住院儿童及青少年提供24小时陪护及生活护理,专业护工应持证上岗;需具备基本的护理能力和职业素质;满足儿童及青少年病人的护理需求(内容包括不限于:协助病人服药、进食、洗漱、擦浴、翻身、康复、大小便等非医疗技术护理服务);护理人员在院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长时间离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护理工作不相关的事宜;护理人员在院期间要服从所在医院的安排,严格遵守所在医院的管理制度;非紧急情况下,需提供住院和出院的接送服务,并负责领取孩子住院期间所需物品;无特殊理由,不得频繁更换护理人员。
1.机构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能够随时提供专业的工作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2.项目时间:自本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时间。
3.服务地点:以深圳市儿童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为主,深圳市及周边各医院均属于提供服务的地点范围,并同时要求提供儿童及青少年出入院陪同,具体地点以我中心需求为准。
4.服务结算方式等: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凭委派护理人员清单向我中心结算上月服务费用。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最高费用标准不高于270元/人/天,我中心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护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交通费、伙食费等均自行承担。
三、提交投标报名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2.机构基本情况简介。
3.报价单或合作方案。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递交投标材料时间
2018年1月16日至22日下午16时30分。2018年1月22日下午16:30截止,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地址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26号6楼6Q房。
联系人:吴***;联系电话:83124325。
六、评、定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定标方法为自定法。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