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举措助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这张200元钱的票据是什么?”,“单位司机公务用车违规闯红灯的罚款”,“按照规定交通违章罚款,应由司机个人支付,单位不能报销”,“我们马上整改,让司机补缴200元罚款”。这是县民政局在巡察工作中立行立改的的小事例。反映出县民政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并针对巡查反馈意见,明确四项举措,着力抓好整改落实。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责任,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每周一例会上,汇报巡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制定方案,扎实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二级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强督办,力求实效。加大巡查暗访力度和频率,做到例行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快查快处的工作模式。协同推进,创新发展。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工作部署,切实把巡察整改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使各项工作务实有效开展。
“一要正确认识巡察工作对我局工作的推动作用,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二要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强化整改落实,立行立改。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耀前明确表态。
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3项,建立完善8个规章制度,其他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