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浠水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民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浠水县民政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政工作方针和决策部署有关的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意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定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服务规范,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管理工作。
12、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1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承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4、完成 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健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和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浠水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民政局本级决算、二级单位决算。
(一)人员构成:浠水县民政局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63人,离退休60人。
(二)内设机构:
1、民政局机关,根据县“三定”方案,内设股室7个:办公室、政工股、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股、社会救助股、区划政权股、社会福事股。
2、二级单位6个:浠水县社会福利院、浠水县社会救助局、浠水县殡葬管理所、浠水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浠水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浠水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19年收、支总计20824.5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55.41万元,下降14.58%。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856.9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415.06万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460万元
4、其他支出增加25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082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80.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万元,占收入总额1.23%;其他项目收入7087.0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4.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082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6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48%;项目支出19890.9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5.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737.54万元。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54.9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65.94万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460万元
4、其他支出2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480.9万元。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54.9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65.94万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48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54.96万元,占总支出91.65%;卫生健康支出665.94万元,点总支4.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0万元,占总支出3.4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3.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9.41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68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3.79万元;津贴补贴63.24万元;绩效工资65.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65万元;住房公积金49.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3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2万元,其中:退职(役)费16.28万元;抚恤金22.***万元。
(二)公用经费206.97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206.97万元,其中:办公费18.07万元;印刷费15.31万元;水费4.48万元;电费7.5万元;邮电费2.08万元;取暖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3.27万元;差旅费33.48万元;维修(护)费5.3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7万元;会议费1.45万元;培训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4.02万元;专用材料费1.67万元;劳务费27.79万元;工会经费22.02万元;福利费16.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6万元。
2、资本性支出7.2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2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9.72万元,完成预算的94.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民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9.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7万元,占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4.02万元,占41.36%。
1、因公出国(境)费4.7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4.02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57批次,公务接待256人次。主要用于与省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批次与上年度基本持平略有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97万元,其中:办公费18.07万元;印刷费15.31万元;水费4.48万元;电费7.5万元;邮电费2.08万元;取暖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3.27万元;差旅费33.48万元;维修(护)费5.3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7万元;会议费1.45万元;培训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4.02万元;专用材料费1.67万元;劳务费27.79万元;工会经费22.02万元;福利费16.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6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1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75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县民政局共有0辆公务用车。
国有资产净值共计233.9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净值193.2万元、通用设备净值22.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净值11.3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已完成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2019年设立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9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县民政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0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民政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