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县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3、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国家下达我县和县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利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县城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浠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组织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利工作,指导县内江、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
9、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防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监督实施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
二、内设机构情况
1、在职39人,退休35人;
2、内设科室:水利和湖泊局内设办公室、水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股、财务股、政工股、建设管理股、湖泊水库股、农村水利水电股、移民股及河湖长制工作股等9个职能股室。
3、本次部门预算公开数据为包含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预算单位包括:水利和湖泊局机关、堤防管理局、策湖泵站、望天湖泵站四家单位。
三、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收入分析情况:本年收入总计2169.0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162.0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7万元,比上年增加200.44万元,增加10.7%,主要原因是不可预见费预算标准提高及增资增加。
2、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总计216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3.0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455.88元、日常公用支出14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9万元,不可预见项目194.1万元;项目支出355.97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200.44万元,增加10.7%,主要原因一是不可预见费调标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46.7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政策性支出150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4万元,比上年减少10.29万元,比上年降低47.5%。
1、 因公出国(境)费 0 元;
2、公务接待费11.4万元 ;
3、公务用车购置维护费0万元。
五、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度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运行经费预算147.2万元,较上年增加0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0年,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车辆0辆;二级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0.4万元,包含办公有品购置,维修维护及装备购置等。
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按照水利和湖泊局职责,加强水利事务管理,提升水利服务形象,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及干部职工工资待遇发放。
六、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2020收支预算总表.xls
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