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和湖北星际陶瓷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
关于对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和湖北星际陶瓷有限公司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湖北星际陶瓷有限公司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新修订的《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从源头和过程遏制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十三五黄冈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要求,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和湖北星际陶瓷有限公司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现将下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和湖北星际陶瓷有限公司,均应于2017年8月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应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2018年8月底完成验收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局申请延迟验收。
2.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或者评估验收不过关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通报各相关部门,在企业项目申报、审批、污染治理资金、企业上市融资环保核查、创先评优等方面不予支持;情节严重的,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进行处罚。
3.企业情况如发生重大变化(如长期停产、搬迁、关闭等),应及时将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上报环保局。停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应提交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在正常生产一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工作。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