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专项清理工作
浠水新闻网讯(记者 陈静)根据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浠水县将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购)私房专项清理工作。5月21日,浠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柳达在专项清理工作动员会强调,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责,严格法纪,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历时三个月,从5月中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上报、核查处理、总结规范四个阶段。清理对象是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重点对象是副科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清理内容为2004年1月1日以来,国家公职人员在浠水县城市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房、购房、占房,"小产权房"等问题。
柳达强调,国家公职人员的违规建房、购买私房问题是严重的违纪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少数公职人员违规建房和购买私房行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县委县政府把这次清理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整改问题之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柳达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抓好自查上报工作,要按照"真实、完整、全面"的原则,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房,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要引导公职人员自觉主动申报,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专项清理工作要严格把关,抓好核查处理;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问责机制,做到违法违规建造私房一律查处;违法违规出售自建住房、小产权房谋取私利的一律收缴;违法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一律收回;以入股或借款等形式,参与建私房或违规开发商品房的一律追责。要切实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健全预防公职人员在住房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国土、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胡应明主持会议,并就如何抓好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还领学了《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县城规划区内建(购)私房清理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