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策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策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开采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浠水县城北北东(25°)方向直距约6.5千米处,行政隶属浠水县关口镇策山村管辖,其地理坐标:东经115°17′53″115°18′14″,北纬30°30′27″30°30′45″,矿区有简易公路约1.5千米与浠水罗田主干公路相接,距浠水县车站约7.0千米,交通十分便利。
矿山设计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100千立方米/年,露天开采后的原矿石经过破碎后外售。矿区范围内:截止2016年8月底,核实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用片麻岩矿资源量为1102千立方米,其中:保有122b基础储量516千立方米,保有333资源量245千立方米,已采122b基础储量341千立方米。截止2016年8月,申请拟变更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用片麻岩矿已采122b储量217千立方米,保有122b基础储量442千立方米,保有333资源量125千立方米。矿山服务年限为3年。矿山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开采方法为自上而下分台阶、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汽车运输的开采方法。本矿山采出的矿石经简单的破碎筛分后运输至仓库销售,故不涉及选矿厂及选矿设施。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无超标现象,而且环境容量较大,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能满足其二类功能区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最近水体为浠水河,依据监测结果,水体中pH、COD、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等全部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现状:该矿区周围地表植被较发育,植被覆盖率约为45%。树种以松树、杉树等为主;草种主要有白茅、狗牙根及红三叶等;农作物类型主要为水稻、油菜、花生、棉花等;动物主要为山羊、野兔、麻雀、蛇等小动物;区内没有需要重点保护的古树、大树及珍稀动植物。
三、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道路修建压占土地,破坏植被,改变地表形态,形成水土流失。
植被破坏:露天开采对植被一定程度的破坏,由于矿区无重点保护植物,多为一般种,种群分布广泛,适应性强,待闭矿期对其绿化复垦后,其生态环境也将得到恢复。
土壤影响:对土壤最大的影响是扰乱和破坏土壤结构,但是本项目对区域地表土壤的影响范围较小,且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平整和恢复绿化,该影响可逆。
水土流失:受施工扰动影响,地表原有植被受到破坏、土层裸露,会加剧项目区水土流失,建议加强对废石废渣的堆放与管理,减少其所带来的环境影响。
减缓措施:本环评建议建设方落实如下措施,以缓解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①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将施工活动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内。
②露天开采道路铺设用料利用表土剥离及矿体开采产生的弃土废石,尽量避免租地取土。
③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扰动地面的持续时间。
④应尽量避免雨季施工。
2、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其影响也随之停止。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①矿山道路修建时产生的施工扬尘;
②剥离和开挖废石表土堆放在施工场地产生的堆场风蚀扬尘;
③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
减缓措施:在施工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可以有效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减缓措施:
①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混泥土和砂浆尽量外购;
②排放可能含SS废水,沉淀后,作物料搅拌水和绿化用水回用;
③对于生活污水,可采取通过设置临时旱厕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农肥,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影响声环境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施工运输车辆噪声。
减缓措施:
①制定施工计划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禁止施工和汽车运输;
③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或者隔声处理;
④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路线应避开周围居民集中区。
5、固体废弃物影响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道路开挖的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减缓措施:
①弃土石选择适当地点暂存,而后用于基建材料或用于土地复垦。
②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有机垃圾堆肥处理,无机垃圾填埋处理。
③ 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拉去喂猪,作为饲料。
④ 生活垃圾要集中定点收集,纳入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及时清运。
(二)运营期
1、生态影响及减缓措施
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矿山开采对动植物的影响、水土流失、区域景观影响等。
破坏植被:采矿活动的进行,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动现状的植物的生境,使生态系统的组成和结构发生改变,使得植被覆盖率降低,区域内生产能力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
水土流失:本工程施工期间山体开挖等施工活动,严重破坏原地貌、土壤植被,导致土壤结构破坏,降低表层土壤的抗侵蚀性,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减缓措施:
①做好勘探,贯彻执行综合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
②及时将废石用于开采区的回填,以减少废石堆放量;
③制定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避免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④露天矿场的开采位置方式应考虑山体泄洪和预防水土流失;
⑤对于开采后的削坡应有坡面防护,采取植物护坡措施。
2、环境空气影响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生产期废气主要为钻孔粉尘、爆破粉尘及NO2、破碎粉尘、堆场粉尘和食堂油烟等。
减缓措施:
① 在爆破工序中采用合适的爆破方法,并控制爆破安全距离;
② 无组织排放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场地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
③ 使用静电抽油烟机进行处理食堂油烟。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钻孔机钻头冷却水、空压机冷却水,采矿工作面和工业场地抑尘废水、以及排土场淋溶水。生产用水主要以蒸发的形式损失,少部分被矿产品带走,不外排。
生活、食堂污水:本项目运营期间,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作农肥,废水不外排。
减缓措施:
① 加强管理,做到生产用水不外排;
②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作农肥。
4、声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集中在采矿区开采面、破碎站、道路等位置。主要来源于爆破产生的噪声、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和运输车辆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值一般在80~100dB(A)之间。
减缓措施:主要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计密闭隔声结构、利用地形、厂房、围墙、声源方向性及绿化植物吸收噪声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
5、固体废弃物影响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生产期固体废物是矿山开采时产生的弃土废石、矿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减缓措施:
①剥离的表土在排土场中临时堆存,用于植被恢复与土地复垦。
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三)闭坑期
项目服务期满后完成有关的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对场地及道路进行生态恢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湖北省、黄冈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及浠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和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明显的积极意义;该项目建设规模合理,开采方案合理,采用采矿设施较为先进,工艺为较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在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本评价的污染防治对策下,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国体废物得到利用和处置;项目建成投产后,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水土保持方案可靠,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加强生态保护措施,进行矿山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的情况下,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13-8671204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浠水县关口镇策山采石场
联系地址:浠水县关口镇策山村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77****370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矿区周边村庄居民。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其他区域矿区开采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具体内容见问卷调查表。
八、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十日内,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