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检察建议推动河道拆违
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竟然建了四间房子,房主有模有样地搞起了经营,产生的垃圾不仅给水源带来污染威胁,还破坏了河道及岸边的生态。罗田县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提起诉前建议,使这些违建房屋被拆除。
这四间房建在罗田县新昌河廖家坳段,该河段供应河铺镇1万余人的生活饮用水,属于水源一级保护区。8月21日,罗田县新昌河廖家坳段,一辆挖机正在拆除河面上的四间民房,县河道流域联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全程记录,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这排民房的拆除缘于罗田县检察院的一纸检察建议。
7月底,大别山地区洪水肆虐。罗田县检察院在调研中发现一处房屋影响行洪,这四间房屋建筑面积145.95平方米,系屋主2005年私建的,经常从事经营活动,部分生活垃圾散落在河床上,不仅危害饮用水安全,还给河道生态环境造成污染。镇政府之前曾责令屋主拆除这几间违建民房,但屋主坚决不拆,镇政府没有强拆的权力,只能暂时搁浅。
随后,检察官了解到,这排民房原有5间,前些年发洪水冲垮了一间,每到汛期,周边群众都很担忧。今年汛期,罗田县降雨量创下历史新高,新昌河水位暴涨,这排民房伫立在河道上岌岌可危,既影响了河道行洪,又给周边群众、国道交通、下流河道堤坝带来安全隐患。
罗田县检察院遂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于8月初向县水利和湖泊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立即拆除违建。该县水利和湖泊局会同镇政府和村委会,多次释法说理,终于做通了屋主的工作。
民房拆除现场,检察官看到民房边的国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以及附近小卖部里的人群,建议拆违遗留的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早日恢复河道的生态环境,还要在路边迅速建起护栏,不给过往车辆和人员留下安全隐患。
“这几间房屋拆得很不容易,体现了检察官维护公益的决心。”罗田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雷建元点评道。
据悉,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罗田县检察院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共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04件,磋商结案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的94件诉前检察建议,均受到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王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