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争资金创新高困难家庭受保障
近些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始终把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不断让困难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创新思路方法,全面加强住房保障“三争”工作。自2007年启动实施住房保障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加大“三争”工作力度,密切联系省市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保障性住房“三争”工作始终位于全市前列。截至目前,全县累计争取保障性住房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4.58亿元。尤其是2014年至2018年五年,分别争取资金1.67亿元、2.92亿元、3.69亿元、1.33亿元、2.2亿元,“三争”资金不断刷新历史新高。成功上报城南新城、雷溪河旧城改造、吴庄社区片区、付畈社区片区、夏漕社区片区、老电影院片区、河西梅家塘等一批重大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项目资金4.54亿元,为项目征收拆迁安置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坚持阳光操作,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县政府连续多年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部门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在土地资源特别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优先拿出靠近城区、交通方便、配套设施到位的地块,用于保障房建设,为困难家庭出行、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截至2018年底,全县累计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6534套,已分配入住6099套。在保障改善民生住房问题上,县委县政府坚持“提标扩面、应保尽保”的原则,努力改善困难家庭、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弥补其租赁市场住房租金不足。截至目前,累计解决8508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发放租赁补贴共计1488.17万元;通过“三级公示、两级审查、电脑摇号”等程序,对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城镇中,低收入等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4967户困难家庭解决了安居问题;通过对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棚户区等的改造,已有17550户棚户区居民住进安置房。
规范完善管理,力促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在全县已形成规模和支柱产业。到2018年6月,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展到78家,房地产开发面积每年达到近10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年销售平均近4000套,销售面积50多万平方米,其中2015年51万平方米、2016年55万平方米、2017年62万平方米。2018年,全县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总额投资计划为17.44亿元,商品房新开工10026套,面积为139.43万平方米,已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4份,批准预售面积23.***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