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注重党风廉政建设
开年以来,县财政局党委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分析形势,增强认识,严格责任,完善措施,加强督导,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压态势。
抓学习教育,警钟常鸣。按照三个层面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是抓党委决策核心层,采取以会代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转变观念,严格按八项规定办事。在去年决算预备会上,通报一年来收支形势,要求每一位党委成员都要服从大局,严格按预算法和县领导的要求,加强对各口各单位的支出控管,开大门,堵后门,坚决制止“给小钱”的作法。
二是抓中层干部关键少数,在春节放假前夕,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廉政谈话,重申廉政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理财,在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十个不准”的禁令,做到廉洁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杜绝收送红包等行为。会上局党委成员、股所长、支部书记代表进行了述廉和作出廉政承诺。会上局长对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以股、所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形成廉政建设的新认识,大家自觉遵守规定。
抓制度制约,防微杜渐。去年按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修订和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支部明确一名纪检员,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健全一级抓一级,一层管一层的责任追责机制,明确将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分解到人,分解到岗位,分解到各项工作中。
今年3月局党委讨论并印发了《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及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廉政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股所长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突出案件查办,经常性开展巡查活动,加强对财政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严格领导干部个人廉政事项报告制度等。一季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办检查,重点检查各支部及乡镇办财政所(分局)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开展、作风建设开展情况等。
抓督导提醒,整改规范。一是抓财经纪律督查。按照省审计组的要求,对过去两年的财务开支进行自查自纠,对“打擦边球”的开支,一律整改。开年以来,在机关经费管理办法没有修订出台前,局机关的招待费等公用经费,做到从严控制,除公共接待和办公开支外,其它股室公用经费一律冻结;
二是抓作风督查。局机关实行上下班电脑签到制度;监察室、办公室、政工股组成专班,对全系统廉政和工作纪律进行常态化明查暗访,去年处理违犯工作纪律40余人次,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扣工资等处理。
三是抓问题整改。对会计核算中心按省厅要求进行按时完成会计业务移交,同时对各部门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会计业务开展作出明确要求,确保会计核算工作规范进行。对原财源公司依法进行改制并顺利完成人员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