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举办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宣贯培训班
为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推动城市绿色发展,促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确保《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在我市对标推广实施,市住建委于5月25日举办了全市住建系统《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宣贯培训班。各县(市、区)住建局业务科室、节能办、质监站相关负责人,市级建筑设计院、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市住建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俊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
结合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实际,聘请省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张铭、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杨允立,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李传志分别讲解了《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17)的编制说明、编制方法、总体框架主要特点、设计策划及设计要求,暖通设计,结构设计、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内容。
刘俊强调,一要充分认识《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培训的重大意义,这次培训的目的是满足采用现行标准的强制性、在建项目“新、旧”标准换版的需求性和新标准执行时限的紧迫性。二要深入学习把握《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的重要内容,希望参训的同志们认真听课,做好笔记,通过学习、积极探讨、答疑能对标准达到初步的熟悉、理解和应用。三要认真贯彻执行《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的各项标准要求,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县(市、区)要对照标准,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迅速组织建筑节能管理人员、建筑设计院相关技术人员(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工程师(勘察、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以及监理、施工和检测单位技术人员贯标培训,要结合日常工作巡查,对执行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出并及时改正,对新标准执行过程中不能正确把握的要及时报请上级管理部门请专家释疑,确保新标准在全市对标执行。(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