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落实三制加强项目管理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规范项目管理,市民政局落实“三制”, 通过全面核查、重点督办和检查通报相结合,切实加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核查,确保项目投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按期、安全、合规有序推进。
一是落实全面核查制。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鄂发改社会〔2015〕592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定期实地核查和情况反馈制度,强化项目实地核查。8月底至9月初,市民政局与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民政项目建设的核查和督导。对三年以内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民政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反馈,及时发现上报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客观全面不留死角。
二是落实重点督办制。对项目核查中存在突出问题、进展缓慢和没有按时启动的项目实行重点督办,通过发函督办、电话督办,***调度和协调服务,逐一分析,查找病症,解决问题,落实整改。
三是落实检查通报制。建立手机短信、网络通报(黄冈计财QQ群、微信群)、书面通报等方式对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与发改部门联合督查的情况下发专题通报,对推进迅速、建设顺利的项目给予充分肯定,积极宣传推广;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给予及时提醒,并要求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