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部署全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整用工方案备案工作
10月20日上午,市人社局在机关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整用工方案备案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并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劳务派遣用工提出具体要求。该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胡楚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该局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直9家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21家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劳动关系科负责人重点就《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详细的宣传和解读,对各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调整用工进行了安排布置,明确了完成时间,要求各用工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分级实施,实行上下统一、左右联动,把改革的力度、推进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确保社会稳定。劳动监察支队、调解仲裁科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责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依法依规经营和使用劳务派遣提出了具体要求。9家市直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胡楚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国家从严规制劳务派遣用工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推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深入实施。
胡楚君同志强调,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用工单位不能超范围、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者,要落实同工同酬原则。劳务派遣单位要依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加强规范化管理,杜绝“假外包、真派遣”,不得触碰法律规定的底线,切实保障劳务派遣者的权益;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人社部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年度审查核验,对执行不力的劳务派遣单位,人社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胡楚君同志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强化依法监管和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自觉增强遵法守法意识;要指导好、服务好超规定比例的用工单位制定并实施调整用工方案,实现平稳有序过渡;要强化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动态监管,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劳务派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陈 辉 余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