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坚决查处为官不为现象
今年以来,武穴市围绕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要求的落实,加大了对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的查处力度。近日,武穴市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11起典型案件。
违反规定“大操大办”者被处分
梅川镇解念兹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解学智,2014年8月26日在住宅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26桌,收受礼金51870元,梅川镇党委决定给予解学智党内警告处分。
梅川镇回垅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汤书品,2014年8月17日在住宅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26桌175人赴宴,收受礼金63450元,梅川镇党委决定给予汤书品党内警告处分。
大金镇周梓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周友节,2014年8月23日在石佛寺镇某酒店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12桌,收受除亲戚之外的朋友和镇村干部18人礼金6000元,大金镇党委决定给予周友节党内警告处分。
四望镇垄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志兴。2014年6月18日以其儿子在武汉买房为名,在住宅违纪操办乔迁喜宴9桌,收受礼金22000元,四望镇党委决定给予张志兴党内警告处分。
梅川中心学校副校长胡云南,2014年5月14日为其儿子结婚举行喜宴,中午在大宋酒店办酒席18桌、晚上在梅川天恒酒店办酒席20桌,共收受礼金44110元,市教育局决定给予胡云南行政警告处分。
“公车私用”者被警告
市环保局大法寺分局副局长刘跃健,2014年8月17日、18日、19日早上5点30分,违反规定驾驶鄂J4A401号牌的环境监察执法车辆送子女上学,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环保局决定给予刘跃健行政警告处分,由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的车辆费用,并扣发当月工资150元。
“违规饮酒”者被严处
万丈湖办事处黄湖村副主任温日光,城建办主任杨学能、副主任陈东风、工作人员王从文,2014年7月25日中午在温日光居住地聚餐,进餐中,温日光、陈东风、王从文三人违反规定饮酒。万丈湖办事处决定分别给予温日光、陈东风、王从文三人警告处分,对杨学能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四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为官不为”者被问责
2014年4月,城东新区21号路雨水管道采用的水泥管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经市质监局检测后确认质量不合格,且为“三无”产品。市住建局干部伍永良,在明知水泥管存在隐患和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没有履行职责拒绝水泥管进场,且在每一批供货单上都签字确认,存在失职行为。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伍永良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9月20日,武穴市公开招聘教师和幼师考试,市人社局余川人社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人)郭新友,作为市实验中学第二试场主监考人,监考中站在考场门口,没有发现考场中二名考生相互传递手机的情况,并违反监考纪律在考场内多次来回走动。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郭新友党内警告处分。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程文涛,在处理“2014年1月9日”北川路交通事故中,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程序办案,违规向事故当事人出具事故认定书。市公安局决定给予程文涛行政记过处分。
市公安局刊江派出所民警熊桂兰,在办理居民身份证过程中,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导致网上逃犯雷某等不法分子冒领居民身份证10个。市公安局决定给予熊桂兰行政警告处分并暂停执行职务30天。
该市纪委强调,将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湖北省委、黄冈市委和武穴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祝吉光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