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多措并举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8月13日,市科技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2014年度黄冈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全过程监督项目的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做到 “三要三不准”:即要认真对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审核把关,要认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包括形式审查)、择优推荐,要严格按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不准违反项目受理、评审的规则和程序,不准接受项目申报单位的吃请、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透露项目评审相关的信息。要求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要诚实守信,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向项目管理人员和评审专家赠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安排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活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骗取财政资助项目经费。要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不打感情分、人情分。遵守项目评审保密、回避和廉洁自律等规定。不索取、不接受项目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好处,不利用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为申报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同时,市科技局纪检组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凡是发现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一经核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项目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或不正当行为得利的,将永久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项目资金。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记录其信誉度、专家意见无效直至取消专家评审资格等方式处理。
通过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各方的要求和责任,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