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以上带下落实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市地税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上认识、建机制、抓落实、重问效,加强两级班子建设,以上带下,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良好局面。
铭责于“心”。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县市局长会议等,强调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凝聚共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既是上级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上级党组寄予了厚望,更是自身理应承担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定责于“制”。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通过严明“五项纪律”、落实“六个一”,对两级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明文规定:包括市局在内,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管好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对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导致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追责。
落责于“岗”。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岗位要求。根据市局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联系的市直各单位及日常督导包片的县市区局,围绕“五抓两关爱”总体思路推进队伍建设,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明确了具体要求;围绕完成涉及作风、业务及基层等三大建设,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明确了具体目标;围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预期,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明确了具体规范。
尽责于“行”。注重落实主体责任的导向作用。担之以责、导之以行,以带领队伍、引领风尚。落实党组分月值班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恪尽职守协调处理当班政务事务,以确保机关高效运转;自觉践行一月一调研、每季一座谈、适时一建议等规定;积极投身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过示范作用的发挥,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问责于“效”。务求落实主体责任的实际效果。严格执法检查监察、综合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在细化和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基础上,严格实行问责问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丁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