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健全公正选人用人制度
今年以来,蕲春县突出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强化干部监督,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选人用人公信度。
建立干部举报问题专办制。设立干部监督举报信箱,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开辟“12380”举报网站,大力推行部长双休日接待岗制度,构建起信箱、网络、电话、信访四位一体,5+2的监督网络体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和违规选拔任用的,坚持纪检、组织部门专班核查,做到一事一查、一查一结。
建立干部研究讨论督会制。大力推行上级组织部门列席下级党组织讨论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会议的制度,规范各单位干部选任行为。坚持制止和杜绝“一把手”引导性发言或个人说了算。对不按程序、不按规定、临时动议等选拔任用干部的,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说明原因、主要负责人面谈、限期整改、撤销干部人事任免决定等方式给予相应处理。
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始终把监督管理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推荐失准、考察失误、把关失严,造成用人失误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对选人用人违规违纪案件,坚持严查严处。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作出处理,正风肃纪;对社会反响大、影响恶劣特别是涉及“一把手”用人问题的案件,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违规用人的责任。(胡宏辉 韩红春 陈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