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工商亮剑行动成果丰
今年以来,蕲春县工商局以“亮剑”行动为主线贯穿全年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各项执法行动16次,出动执法人员665人次,对25个专业市场、22家大型超市、230家企业,近1800余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亮剑”行动期间,该局共立案930起,结案865起,入库罚没收入22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办理大案、要案平均增长300%。
以“亮剑”行动为契机,办案机制更加完善。该局统一筹划,由局领导牵头,公平交易分局、经检大队、法规股参加,先后与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建立起了联合协作办案机制,从领导机构、协作内容、协作机制分别建立了框架性协议,对全系统执法办案起到一个保障和促进作用。与此同时,该局完善办案激励机制,制定各项奖励措施、办法,保障“亮剑”行动的顺利开展。
以“亮剑”行动为抓手,办案氛围更加浓厚。建立一个办案交流QQ群,适时对基层办案进行网上指导,并对执法实务难题开展讨论。及时收集各地办案信息和典型案例,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实行大案***督办,凡是疑难案件、典型案件、案值大、罚额高的案件,由县局公平交易分局和经检大队实行全程督办。实行大要案和新领域案件奖励制度,加强案件审批的服务和把关,严格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以“亮剑”行动为目标,办案效果更加明显。该局在开展“亮剑”行动过程中,鼓励办大案、要案和新领域案件,并对“五大重点领域”、“五类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办案效果有了明显变化。该局还开展了打击“傍名牌”、非法销售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假冒“香飘飘”奶茶、假冒“太阳雨”热水器、查处假冒“圣象”注册商标商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陈沉 余小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