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今年发放司法救助金346万元
12月19日上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10名到场的救助金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7万元。
本次司法救助金发放,坚持“应救尽救”“主动救助”的原则,按照司法救助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对所办理案件进行细致筛查,案件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抚养费纠纷、民事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难的当事人及其亲属纳入司法救助对象。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为20起案件的40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34.6万元。
“现在女儿上大学,我身体已不如从前了,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帮助我们解决了经济难题。”发放仪式上,获得3.5万元救助金的覃晓芳(化名)感激地说。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司法救助,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一样,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建立健全救助制度,是实现现代法治文明和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志;全市两级法院将不断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帮扶救助力度,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多方筹集司法救助金,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新途径,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