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认真落实八项规定
1月25日,浠水县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切实提高全县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五个不准”严明纪律。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到“五个不准”:不准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不准在春节期间以单位名义吃团年饭、搞团拜活动;不准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尤其是使用警务车辆;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相关要求。
“五项措施”强化监督。通过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巡查监督、信访受理五项监督检查措施,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在春节前后组织专班,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部门发放奖金补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三公”经费从严把关,坚决杜绝挥霍浪费现象。
“五大问题”坚决问责。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一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胡晓兵 李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