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出台
记者近日从市地震局了解到,新的《黄冈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出台。依照新《办法》,我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在许可审批环节,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否则不得批准设计和施工。
黄冈是湖北三大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之一,具有孕育中强地震的地震构造背景。新《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与国家、省现行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新时期的抗震减灾实际衔接起来。据地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抗震设防要求将成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的一大硬性指标。可行性报告未包含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未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的项目,负责项目审批、建设等专业行政部门,将不予审批、核准以及批准设计和施工。
《办法》除对新建项目提出设防要求外,另对抗震能力较为薄弱的农村民居和已建成房屋提出监管措施和改善方案。已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