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圆岗卫生站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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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装置验收予以公示,期限为7日。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电:88800355,联系人:张先生,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地址 | 主营范围 | 三同时内容 | 验收公示日期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圆岗卫生站 | 明环(和)三产表[2016]009号 | 2016.6.30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圆岗村 | 预防保健科诊疗服务 | 噪声、废水、废气 | 2016年9月2日至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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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7:32: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