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技术改造政策宣讲活动承办机构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规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管理,指导企业用好政策,我局计划于2016年3月在区内举办两场技术改造政策宣讲活动,现公开选聘宣讲活动承办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以政策宣讲会形式向企业代表解读省、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等政策,指导企业用好政策。
二、工作内容
承办两场技术改造政策宣讲会实施工作(每场宣讲会时限为半天)。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熟悉政策专家进行政策解读,专家交通、食宿,宣讲会场地租用,宣讲会会务工作,宣讲会宣讲教材、资料制作,宣讲会全程***,协助组织企业参会(每场约200家企业)等;根据主办单位的要求,开展其他相关工作。总费用不超过12200元/场。
三、选取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日止,自愿到我局中小企业科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组织符合条件单位通过集合竞价方式选聘宣讲活动承办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区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
(三)具有从事政策宣讲相关活动的工作经验。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机构概况,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等。
(二)工作方案,完成项目主要内容的工作计划。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上述申报文件装订成册,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送我局中小企业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婉华 电话:88885566;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五楼507室。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