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事业单位登记合格率达96
记者张慧芳 通讯员詹钧名报道:蕲春县编办以“加强编制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为着力点,依法监督,强化服务,促进了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上台阶。截至6月底,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合格率达到96%。
该办从抓职工素质、服务质量、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等方面入手,采取多种措施,对事业单位实行依法监管。一是及时设计印制了事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登记表格和登记流程示意图,指导单位填写,保证了登记材料的规范性。同时,简化程序,减少费用。对教育、卫生、城建等大系统事业单位实行***服务,现场办理登记;主动与验资机构协商,帮助减轻事业单位验资负担。二是严格把关,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实行登记预审制。编办对各部门、单位申请设立事业单位请示报告进行审核时,对其是否能具备法人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设立条件的事业单位在发文的同时,规定在一个月内申请办理法人登记,否则不予设置内部机构和办理人员编制手续。
为切实做好登记与监督工作,该办强化职能,确立登记机关行政许可主体地位,明确各部门政工科长为登记管理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大了对硬件设备的投入,配备专门的档案室、购置增加档案柜、档案盒及所需设备,确保事业登记档案管理硬件达标;严格执法,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确保法人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