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大病医保惠及1800余人
2013年,麻城市居民胡少文因胃***住院,总共花费60万元。没有实施大病赔付前,个人要承担54.5万元,实施大病医疗赔付后,胡少文个人多报销27.5万元。
胡少文的亲属逢人就说:“还是党的政策好呀。个人不花一分钱,大病保费全额由政府买单,还多报销27万多元。”
自从去年我市居民大病新政启动以来,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市区居民高卫华2013年因肺部感染住院,总花费40万元,没有实施大病赔付前,个人要承担34.5万元,实施大病医疗赔付后,多为高卫华报销医疗费15.8万元。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是对本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高额合规个人负担费用,进行二次报销的补充保险。对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因患大病所承担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为因病致贫的参保居民切实解决了经济负担,受到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健全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积极努力、认真务实地开展工作,收到较好成效。截至4月28日,全市已结赔案1893人,赔付金额1729.89万元。其中赔付金额5万元以下有1851人,赔付金额1378.20万元;赔付5万元至10万元有33人,赔付金额219.74万元;赔付10万元以上的有8人,赔付金额104.50万元;最高赔付27.45万元1人。(张青松 王杏春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