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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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记者从4月16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在2011年度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考评中排名第2位,在全省受表彰的33个单位中,廊坊有11个,占比高达33.3%,成为唯一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称号的设区市。
在全省县(市、区)民营经济发展考评排位前20名中,我市入围5个,其中被评为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市)的有两个, 分别是名列第五位的三河市和名列第七位的固安县;在全省本年度百名民营企业家中我市有15名,在前10名中,我市占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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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04:13: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