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升级全国通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成了全国统一版本,并可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2008年以来,我市已累计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约14万册。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记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该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1月1日起,将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和原有《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工作。
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目前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不改变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批期限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期限。
在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过程中,劳动者可正常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