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积极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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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08日发表
按照***印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要求,商城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由19%降低至16%,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将切实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经测算,降费后每月可为全县参保企业减少社保费支出72.5万元,大大降低参保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有力增强市场活力,稳定就业,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商城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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