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要始终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张国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以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社会为主要职责的政法机关,如何践行这一要求,我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学习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
政法工作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就必须坚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要求。***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维护群众利益既是政法部门落实党的***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政法部门的职责之所在。因为政法部门担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神圣使命。所以,政法部门必须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要求加以落实。在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依法惩处与依法保护的关系,加强管理与主动服务的关系。强化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具体来讲: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敌斗争力度,为国织成“安全网”。二是继续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为民撑开“保护伞”。三是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民建立“安全带”。四是大力推进社区警务战略,争做群众“贴心人”。
政法工作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就必须坚持把群众监督作为第一制度。政法部门如何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防线,加强监督是关键。要大力加强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在这些监督中群众监督是基础。政法部门要把群众监督作为监督制约的第一制度。首先要在思想上摆正政法机关、干警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恪守“为民宗旨”,时刻铭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益,决不能为己谋私利,更不能鱼肉百姓,自觉地把工作的开展和权力的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其次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和完善可操作、易监督、生实效的制度。要积极开展“开门评警”活动,让群众来评判我们的工作,让群众来评价我们的干警。同时,大力推进“警务公开”、“检务公开”、“院务公开”,在监督下办案,在阳光下执法,加强执法透明度,使群众了解干警、理解干警,从而信任干警和支持干警,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不严、不廉的问题。
政法工作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就必须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法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想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就,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以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为此,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决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地方改起,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断提升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拉近干警与群众的距离。全体干警要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深怀爱民之心,常守为民之责,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同时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尺,以队伍整训为载体,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和从严治警,使我们的政法队伍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着蓬勃的生气,昂扬的锐气和浩然的正气,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