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察局两节前发出通知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有效增强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防止各种不廉洁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国庆安保和甲型流感防控工作,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就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严禁借节日之机送钱收钱。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借节假日之机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用公款发放奖金、慰问金、节日贺礼等;不准向领导干部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单位之间不准互送礼品、礼金。严禁以权谋私,杜绝奢侈浪费行为。各级各部门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搞自吃自的宴会;不搞单位部门之间的相互宴请;下级机关不得到上级机关请客送礼。领导干部不准借学习、考察之名游山玩水。任何单位(含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包括学生)集体旅游,更不得借旅行社的名义组织集体出游。领导干部不准到有关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严格执行重大节日公务车辆统一封存制度。今年节日封存日期为10月1日至8日。期间,各单位除保证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并将封存车辆牌号于9月29日前报纪委备案。节日期间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动用所封车辆的,必须经纪委批准后方可动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节假日外出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党员和干部因公(私)出国境必须按照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廊纪发[2005]17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登记;领导干部到外省(市、区)探亲访友、旅游等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外出报告制度。严禁领导干部酒后驾车。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禁止党员和干部参与***。对参与***活动的干部和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到国(境)外***的要从严惩处。凡是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党员、干部参与***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制不查,以及所在地方和单位党员、干部***之风屡禁不止的,按照党风廉改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节日期间是婚庆集中期,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市纪委《关于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严格四条禁令的规定》,不准滥发请柬;不准设立账桌,借机敛财;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木准用公款随礼。办理婚事不准使用公车,租借车辆不得超过6辆。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国庆安全稳定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防范。节日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高度警惕,坚决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一旦发生疫情,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接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学习。在节前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权力观、纪律观的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大型商场、超市、饭店及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理,抓住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通讯员 石廉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