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银行石家庄分行获准筹建
廊坊银行石家庄分行获准筹建
日前,河北银监局正式批准同意廊坊银行筹建石家庄分行,这标志着廊坊银行跨区域经营取得实质进展。目前,该行正积极着手进行网点装修、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等筹建工作,确保年内实现廊坊银行石家庄分行的挂牌营业。
廊坊银行成立8年多来,资产总额由成立之初的10亿元增加到115亿元,增长了10.5倍;存款余额由成立之初的7亿元增加到101.3亿元,增长了13.5倍;贷款余额由成立之初的4.9亿元增加到57亿元,增长了10.6倍;累计实现各项收入25亿元,实现利润8.2亿元。上缴税金3.04亿元,人均创利税200多万元。资本充足率10.6%,拨备覆盖率298%,不良贷款率1.43%。相当于8年再造了10个廊坊银行。
为适应全国城商行改革发展的趋势,加快业务发展速度,该行较早确立了“引进战投—更名—跨区域经营—上市”的发展战略。2008年,该行经过与北京银行多轮磋商谈判之后,与北京银行正式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北京银行以战略投资者身份认购廊坊银行股份7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9.99%,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2008年底,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同意,廊坊银行实现了成功更名,由廊坊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廊坊银行,为跨区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该行及时把握机构市场准入监管政策的机遇,积极推动跨区域经营战略的实施。研究制定了科学的机构发展规划,在全省城商行中率先向河北银监局上报了机构发展规划和筹建石家庄分行的相关申报材料。日前,河北银监局正式发文批复同意廊坊银行石家庄分行的筹建,这标志着该行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工作取得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突破,该行省内跨区域经营步伐迈出坚实一步。
(通讯员 涂兵远 记者 郭京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