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服务有保障
为了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在全市掀起《保障法》学习宣传的热潮,营造学习宣传《保障法》的浓厚氛围,凝聚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保障法》各项规定在枣庄落实落地。4月7日,枣庄市暨薛城区“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在铁道游击队纪念广场举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出席并讲话。枣庄军分区副司令员王世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艳君,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王巍,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李利萍,区政府副区长、薛城公安分局局长张恩参加活动。
宋丙干指出,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颁布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大意义,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平台,扎实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在广场播放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宣传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涉及的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等相关知识,并解答群众的各种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