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车用气瓶正在上户口
质监部门集中办理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1日
为加强车用气瓶安全管理,12月1日起,未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的车辆,各加气站将停止加气。自9月1日起,市质监部门对车用气瓶首次办理使用登记。截至昨天,共为157只车用气瓶办理使用登记。
车用气瓶是具有爆炸危险的特种设备,国家对气瓶从设计、制造、安装、充装、使用、检验等环节实行强制管理。近年来,随着车用气瓶用量不断增加,国内因气瓶非法安装、超期未检等造成的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开展车用气瓶使用登记,为合格的气瓶发放“使用证”、“使用登记标志”,使用者要将“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汽车挡风玻璃上。这样将会使非法安装、超期未检等不合格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逐渐“显露原形”,解决目前车用气瓶鱼龙混杂的现象,为车用气瓶筑起一道安全屏障。
为方便用户,市质监部门在全市12个加气站巡回设立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办理点,从9月1日至12月1日为集中办理时间。在此期间,对非法安装的和超期未检的不合格气瓶将给予一段时间进行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将责令加气站停止加气。
质监部门提醒燃气车辆用户,为了确保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以及车辆的正常运营,请尽快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手续。
记者 程雪梅 通讯员 付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