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8月1日起启用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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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自8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用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电子婚育证明的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当前婚姻状况、出生日期、身份证好、结婚时间、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件号码、配偶户籍所在地、子女信息等。流动人口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出具纸质婚育证明的,基层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员在查询一致的基础上,可以打印电子婚育证明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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