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幼儿园学前班开展全市幼儿教师三项比赛活动的通知
鹤教文〔2009〕70号
各县区教育局,鹤煤(集团)公司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直小学所属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幼儿教育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激励广大幼儿教师重视和坚持基本功训练,全面提升幼儿教育质量,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鹤壁市幼儿教师三项比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市各类幼儿园和学前班的教师。
二、参赛项目,选送作品及要求
(一)幼儿教师基本功参赛项目及要求
1.歌唱。
(1)弹唱。要求:从大赛提供的儿童歌曲中抽取1首,准备3分钟后,开始自弹自唱。弹奏乐器可在钢琴、风琴、手风琴中自选。评分标准:弹唱完整,流畅;弹奏音量适中,和弦、伴奏、音型等编配科学合理;对歌曲的理解正确、情感处理到位,富有儿童情趣;演唱声音优美,符合范唱要求。
(2)演唱。要求:自备1首歌曲(伴奏带或光碟)。评分标准:演唱完整,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能充分展示自己的演唱水平。
2.舞蹈。
(1)自编舞蹈,内容不限,要求在3分钟左右完成(伴奏音乐磁带或光碟自备)。评分标准:动作编排合理,情感表达和乐曲风格一致,舞姿优美、生动、感人。
(2)即兴表演。要求:从大赛提供的音乐中抽取一段,准备5分钟。评分标准同自备舞蹈相同。
3.绘画。要求:大赛统一命题,1.5小时内完成作品(绘画用纸质地不限、大小统一为4开,作画工具不限,材料、工具自备)。评分标准:紧扣主题,富有创意,构图均衡,色彩明快、和谐,画面安排合理、生动有趣。
4.笔试。主要测试幼教理论及实践知识,包括《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幼儿教育理论与实践,以及幼儿安全等方面的知识。由大赛组委会拟定试卷,参赛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
5.
方式。本次比赛分为甲
﹑
乙两组同时进行(甲组为城市幼儿园,乙组为农村幼儿园、学前班。以下相同)。比赛程序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各县区组办;复赛由市教育局组办;市教育局将根据复赛成绩择优推荐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决赛。
6.奖项设置。比赛设甲、乙两组。每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同时设优秀组织奖。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1。
7. 时间安排。各县区要在5月30日前完成初赛;并在6月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幼儿教师基本功竞赛工作总结和参加复赛教师名单。复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决赛的教师还需另行准备口试比赛。
口试:
(1)说课。大赛提供若干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幼儿教育领域的内容。要求:参赛教师从中选取一个内容,准备40分钟后现场说课(参赛教师可携带相关参考资料),每人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脱稿)。评分标准:教学活动设计有创新意识,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内容搭配科学合理,体现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
(2)案例分析。参赛人员根据所抽取的内容准备5分钟,依据教育原则、教育理论对案例进行评价与分析。时间3分钟左右。评分标准:体现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学科知识功底,有实例,论据论点正确,鲜明。
联系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张晓晶;电话:3300809;159****4886。
(二)幼儿教师玩教具制作竞赛及选送作品要求
1. 参赛的玩教具必须是教师自行设计制作的、各种游戏活动中的玩具和教学活动中的教具。作品应具有创新性、教育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趣味性和多功能可变性。造型美观实用,材料选择安全、无毒、清洁、卫生、坚固耐用,提倡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作品不宜过大,要适中。选送的作品原则上不退还,评奖后将挑选优秀作品参加省里的比赛。
2. 各单位要按照分配报送作品的指标数量上报(见***3),
原则上不得低于分配数量。
3. 各县区要积极动员所属幼儿园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组织初评,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市教育局。各单位在上报作品的同时交《鹤壁市幼儿玩教具自制作品参评登记表》(见***4),每件作品粘贴有作品说明卡(见***5),制作人、登记表、说明卡等,所上报材料要打印清楚。每件作品的制作人不得超过2人。
4. 奖项设置。比赛设甲乙两组。每组设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另设优秀组织奖。市教育局将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河南省幼儿教师玩教具制作竞赛
5. 时间安排。各县区教育局请 于7月30日前把参赛作品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幼儿园游戏活动评比及参赛作品要求
1. 游戏内容体现《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活动内容蕴含丰富的教育价值,先进的教育理念,能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2. 游戏过程体现幼儿积极性,主动性。
3. 游戏材料安全卫生,参与活动体现多功能,可变实用性,体现游戏的快乐,获得有益经验。提倡使用废旧,环保,简单材料开展游戏活动。
4. 游戏类型,甲组仅限创造性游戏,乙组仅限于教学游戏。创造性游戏可任选一种,时间45分钟;教学游戏要求是新授游戏,时间25分钟。
5. 参赛形式。报送录像光碟及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机要定位在扫视全体幼儿和教师的最佳位置,机架不能移动,机身可以任意旋转或拉伸,但不能离开机架;录像过程不得中断,不得使用镜头切换,不得编辑和剪辑录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1)每个活动要附设计方案(见***6)和点评(包括文字稿和电子稿)。
(2)上报的录像资料应制成DVD(avi或mpeg4格式)或光盘,制成的光碟应包括:封面:蓝底白字,游戏活动名称,指导教师,报送单位,参赛教师登记表,设计方案详见***6、7。
6. 评比要求。各县区要积极推荐优秀游戏活动作品参加市幼儿园游戏活动的评比。原则上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至少报送一个优秀作品;每个县区报送1个农村幼儿园优秀活动作品。
比赛设甲、乙两组。每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同时将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河南省幼儿园游戏活动评比。
7. 时间安排。各县区教育局请于8月14日前将参赛作品 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