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探索实践不见面办理信用修复
近日,盐城某机械加工企业因受到环境行政处罚,企业信用未修复,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受到影响,企业目前已改正了违法行为,急需办理信用修复。但因疫情等原因影响,企业相关人员无法及时返回,来电咨询请求帮助。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主动核实相关信息,确认符合修复条件,立即联系该企业,详细告知其办理流程以及办理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材料提前进行了网上预审,接到申请材料后及时作出修复意见,并逐项指导企业办理人员在网上完成修复程序,全过程实现修复“零跑腿”,服务“零距离”。
今年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关于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事前告知构建信用领域失信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坚持“谁处罚、谁告知、谁服务”的工作原则,作出行政处罚等影响信用等级的行政决定时,向行政相对人书面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事前告知书,对修复依据、修复时限、修复途径作详细告知,对监管领域市场主体逐个宣传到位。引导企业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全市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系统的企业共5796家,督促企事业单位主动作出环保信用承诺比例达59.34%,列全省系统第一。对环境违法行为已改正、具备修复条件的行政相对人,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主动服务,按照《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苏环规〔2019〕5号)等规范文件逐个指导办理信用修复,今年以来累计帮助指导60余家企业开展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在环境信用领域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惠企纾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盐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要求,定期组织局领导带机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深入企业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助企便民,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惠企纾困稳经济十二条举措〉的通知》(苏环办﹝2022﹞196号)要求,加强诚信建设,创新服务新模式,多举措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行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