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财产安全的紧急通知
鹤壁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假期安全保卫工作
确保财产安全的紧急通知
鹤教文〔2006〕116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防学校财物被盗丢失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状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务求落实。
一、加强学校门岗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值班制度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要进一步规范学校门岗的保卫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校门24小时值班与出入登记制度,守好学校安全第一道关口。同时,要严格实行24小时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学校除安排保安、保卫工作人员外,必须有学校领导、教师等单位内部人员值班,要做到严密防范,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学校夜间巡逻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学校校园巡逻制度,要在夜间要对校园,特别是重点部位进行定时巡查。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对学校进行巡逻排查,要细致检查学校楼道、教室、办公室是否落锁,门窗是否关闭,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积极防范各类偷窃公共财物事件的发生,尤其是要加强学校车辆的防盗防损等安全工作。
三、突出重点部位,强化防范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各单位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突出学校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会计室、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加大防盗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有条件的单位要在重点部位安装防盗报警、***监控等设备,严密防控,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四、严格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学校领导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学校24小时值班安全信息渠道的畅通,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严格做到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于误报、漏报、瞒报的,要严格依据责任追究制予以严肃处理。
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一把手”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凡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