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基础教育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鹤壁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06年基础教育新课程
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鹤教文〔2006〕111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者培训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教师﹝2006﹞39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暑期开展新课程教师培训,其内容仍然包括通识培训、课程标准培训和教材培训。通识培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自行组织,各单位应于7月20日前完成。课程标准与教材培训一并进行。新增年级、新增学科和个别年级与学科的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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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教材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其它年级非新增学科的课程标准与教材培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自行组织。
通识培训的对象为今年进入新课程实验、以往又未接受到新课程通识培训的教师,以收看省教育厅统一录制的通识培训专家讲座光盘为主,由参加过国家和省级培训的培训者担任辅导教师,时间不少于3天。课程标准培训的对象为今年进入新课程实验,以往又未接受过课程标准培训的教师,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教材培训的对象为今年所有从事新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往已接受过相应年级教材培训的教师可自愿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二、重视培训者队伍建设,搞好培训者培训工作
今年,省教育厅对新增年级和新增学科的培训者省级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我市将按照要求选派一批教学研究人员和优秀教师参加培训者省级培训。具体分配指标已通知到各县区和相关单位。搞好培训者队伍建设是搞好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的关键。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选派那些责任心强、学科功底深厚、具有新课改理念和丰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省级培训者培训,要为培训者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条件,使之积极开展新课程教学研究,参与课程改革实践,了解课程改革情况。通过培训、研修、使用和锻炼,真正培养一批素质较高、胜任新课程培训工作且相对稳定的培训者队伍。
三、更新培训观念,改革培训模式,大力开展校本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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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以提高广大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为出发点,用新课改的理念指导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无论是培训者培训还是教师培训,集中培训期间都要把专家或培训者讲授、辅导与研讨、交流、答疑、教学反思以及听课、评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参与式、合作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要遴选优秀教师现场做课并辅以专家点评,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科研带动、示范先行、校长负责、评估奖惩”的指导思想,大力开展校本研修工作,把培训与教研、教育实践结合起来,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在实践中反思,在反思中学习、进步。积极探索城市和农村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学校开展校本研修的新模式。大力倡导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在骨干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校本研修。
四、分级负担,落实经费,保障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课程教师培训是政府行为。培训经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共同负担。市教育局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新课程培训,各单位也应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通识培训所需经费(含培训光盘)和课程标准与教材培训所需经费(含培训光盘)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培训来往差旅费和《课程标准》所需费用由教师所在学校报销;通识培训所需文字资料本着自愿的原则由教师本人购买,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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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领导、分工合作,规范管理,共同搞好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
开展新课程教师培训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县区师资培训主管部门要在本县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会同基础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的通识培训、课程标准培训及教材培训方案,及早安排,狠抓落实。培训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赴各单位巡视、指导新课程教师培训工作。
新课程教师培训是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核心内容,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新课程培训管理档案,将教师参加新课程培训的学时、学分纳入继续教育登记范围。各单位要规范新课程培训,采取措施,防止在新课程培训过程中以赢利为目的乱办班、乱收费和重复办班现象的发生。要对新课程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鹤壁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课标、教材培训计划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