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四举措高效完成事业单位章程备案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规范事业单位运行,区委编办精心谋划、统筹指导、明确重点,高效推进事业单位完成章程备案工作。截至5月底,全区纳入制定修订范围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网上备案和纸质备案工作,备案率100%。
一是及时部署,画好“路线图”。根据工作要求摸清底数,将编制《机构编制职能规定》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章程制定和修订的范围,依托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系统建立事业单位章程工作进展台账,对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标识,分类备案;下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章程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内容,本着备案一家销号一家的原则,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切实为章程备案工作夯基垒台。
二是精准指导,写好“说明书”。制作事业单位章程备案操作指南和决议文件模板,细化分解操作流程,按事业单位类别分类明确所需上传***,并对章程网上备案中可能出现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提示和解答;对系统操作不熟练的单位,利用QQ群、微信等线上方式进行指导,对软件硬件设备不足短时间无法完成网上备案的单位,由编办工作人员为其代办网上备案相关事宜,切实为事业单位解决问题,推动章程备案工作。
三是强化把关,细耕“责任田”。坚持将党的领导、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和决策机构等内容作为审核重点,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章程制定办法和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建立业务科室和各审核组的沟通配合机制,联合对事业单位提交的章程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审查,确保章程内容准确无误;对提交事业单位监管系统备案的章程,严格审核事业单位审议通过的决议是否规范等内容,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章程真实有效。
四是强化监管,念好“紧箍咒”。把章程制定和执行情况,作为业务范围清单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突出监管重点,将抽查情况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对执行不到位的事业单位进行量化扣分;开展章程备案后的查验工作,将事业单位登记备案的电子章程和纸质章程与审核组反馈至事业单位的最终版进行比对,重点查验总则、组织机构等章节条款,对擅自修改章程的事业单位纳入异常信息管理,本年度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一等,保障章程管理真正落地生根。(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