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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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家研判会商,我市近期空气质量出现好转,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我市自2018年3月5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鹤环攻坚办〔2018〕22号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pdf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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