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为切实防范化解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我市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鹤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有效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的意见》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四个结合”,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力量。5月6日,记者从市扶贫办了解到。
据悉,我市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方式。以家庭为单位,将具有潜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简称脱贫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户(简称边缘户)确定为监测对象。
同时,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可按人均纯收入4000~6000元掌握)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划定监测范围。按照村级初选、乡镇审核、县级确定、信息录入、动态管理等流程,规范监测程序。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分级预警监测、精准施策帮扶,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落实落细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兜底保障、临时救助、社会帮扶、扶志扶智等各项举措,全面筑牢防贫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