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济南高新区加快创新创业发展 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政策(试行)》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定于近期开展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企业应在济南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和统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对2019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企业,及对2019年获得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所获奖项由***、省政府及其科技部门颁发。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隶属高新区的,按照规定额度给予奖励;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不在高新区而第二完成单位隶属高新区的,按奖励额度的40%比例给予第二完成单位奖励,再后位次完成单位不予以奖励;同时获得两种及其以上奖项的,选择最高等次的一项给予奖励。
二、申报时间
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政策奖励采用线下提交申报材料方式。提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2月22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单位营业执照、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2.《资金申请表》;
3.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原件审核后当天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业务主管部门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科技办公室
联系方式:刘瑞彬 88875156
五、材料受理园区
园区 | 联系方式 | 地址 |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 | 刘剑 韩田田89017715 | 高新区新泺大街1768号齐鲁软件园大厦B座A209室 |
智能装备发展中心 | 邵健68975395 | 高新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512室 |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 张帅68975017 | 高新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411室 |
创业服务中心 | 刘玉明88871655 | 济南药谷1号楼A座518室企业服务部 |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 | 刘晓旭 李国康88733078 88733096 | 济南高新区机场路7617号北四楼404室企业服务部 |
创新谷发展中心 | 李志伟 赵慧86527778 | 高新区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366号创新谷1号孵化器Z3-801室 |
综保区管委会 | 许惠伶88237868 | 济南市机场北路1号济南综合保税区综合办公楼508室 |
***关于申报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奖励的通知 - ***.doc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0年12月14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