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 新桥街道召开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申报推进会议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已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项《规定》是江苏省为切实解决安全风险“企业很清楚、政府不知道、执法不精准”的问题,率先制定出台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目的是要建立企业主动管控风险、政府精准监管安全风险的治理机制。《规定》要求所有工业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均完成首次安全生产风险报告。
新桥街道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之一,积极宣传发动,风险报告工作全面铺开。自《规定》出台后,新桥街道开展广泛动员,通过微信群、QQ群、短信平台、电子屏等发布相关工作信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项业务培训。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企业进行了梳理,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现状分级分类进行指导。3月18日召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部署会议,对《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导企业进行系统填报。4月1日,新桥街道召开风险报告工作推进会议,邀请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专家服务团成员赵俊强,对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总体要求、安全生产风险报告部分释义进行了详细讲解,会上对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填报问题进行了同步演示。赵俊强专家强调,企业在申报工作中需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主动参与意识、全面学习意识和长期管控意识。
《规定》明确指出,企业是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企业如不如实报告,将被实行信用惩戒。对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等5种行为的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依据《规定》具体条款对企业或者责任人进行处罚,最高可处罚5万元。
后期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把企业风险申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执法必查内容,倒逼企业主动辨识,自觉管控,提高安全意识,做到本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