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省级委托对新北区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评估
近日,省委托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对新北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评估。春江街道的孟城社区、滨江社区,孟河镇的孟城社区、银河村被省指定为抽查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工作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组建评估小组,市农业农村局陶亚仁副局长、政改处潘先锋处长陪同,先后到春江街道、孟河镇进行评估工作,评估会议上,区农业农村局钱卫洪副局长就新北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做了汇报。评估方式采用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评估过程中评估小组对区、镇(街道)两级的股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对村级股改过程中的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登记赋码、系统录入和证书打印发放关键环节进行重点评估,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评估表》中八大项六十三小项的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打分。评估结束后,评估组对新北区农村产权制度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及股改资料收集的完整性、规范性给予了肯定,并就股改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