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区属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区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本区区属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统计报告编制工作,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评价〔2021〕2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2020年度我区企业资产统计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我区各类国家投资的企业(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含集体独资、控股企业)。
二、报告内容
2020年度资产统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统计报表和资产经营情况年度报告。资产统计报表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资产经营情况年度报告适用于各类国家投资企业(独资、控股)、城镇集体企业(独资、控股)及汇总单位编报。
各企业应注重和加强对编制手册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表内容、指标口径、编制方法进行填列。
三、汇总要求
各级汇总单位除编制报表外,还应在内部交易与内部往来充分抵消的基础上,将各级子企业的会计报表自下而上逐级层层合并,编制集团合并报表。
四、审核要求
各委办局、街道、区管企业应保证所属企业资产统计报表、资产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等按时、按质完成和报送。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表式和编报要求,认真填报。各级汇总点应加强核对,对发现错报、漏报、不报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错误数据必须由报表填报单位进行修改和调整。所有上报的报表和报告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为保证全区数据的及时汇总,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工作时间表,对工作中发现和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可能影响全区汇总进度的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和内容
纳入本年度年报上报范围的企业,应及时做好数据的填报审核工作,并尽快上报至所属汇总单位(委办局、街道、六家集团)。各汇总单位汇总审核后,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资产统计电子数据及减少上报企业的相关凭证报送我委产权管理科,待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资产统计报表及资产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报送我委产权管理科。报送内容具体包括:
①国有企业类、集体企业类汇总报表一份(A4格式),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需加盖公章;
②会计报表附注一份;
③各类报表的编报说明一份;
④企业年度资产经营情况报告一份。
(二)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电子材料报送地址:ypzcglk@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区国资委产权管理科,惠民路800号2号楼1003室。
联系方式:国有企业资产统计年报:刘会平25032876;集体企业资产统计年报:胡志鹏25032877;传真:25032860。
六、有关资料地址
2020年度上海市资产统计报表软件及参数、有关培训资料请从公共邮箱ypsasac@163.com(密码:abcd1234,请勿更改邮箱密码或删除邮箱内***)。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