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庭审擅自录音责令具结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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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11月6日上午,孟河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开始前承办法官宣布了庭审纪律,并在庭审过程中提醒双方当事人不要使用手机。该起案件的当事人陈某系新北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执行申请人的申请及其提供的信息,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来到孟河法庭,在庭审结束后对陈某采取了执行措施。执行过程中,执行工作人员依法检查了陈某的手机,发现陈某的手机正处于录音状态,且录音的内容为庭审过程。陈某未经法庭允许擅自录音,违反了庭审纪律,鉴于陈某主动删除了录音且认错态度良好,最后承办法官对其予以了训诫并责令其具结悔过。
法院庭审是严肃而规范的,不管是诉讼参与人还是旁听人员都必须遵守法庭纪律。如在庭审中有任何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法院都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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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6:00:33重新编辑